打造网上国际投资促进平台 致力于中国投资促进事业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产业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粮食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粮食产业强市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8-12-11    来源: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粮食安全责任制的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意见》(国办发﹝2017﹞7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加快建设粮食产业强省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8﹞2号),结合淮安实际,现就加快推进我市粮食产业经济发展,建设粮食产业强市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为总抓手,以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增加绿色优质粮食产品供给、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和保障全市粮食安全为重点,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产业融合、协调发展、创新驱动、提质增效的基本原则,大力实施“品牌兴粮”、“转型升级”等系列工程,推动形成“种粮农民种好粮、收储企业收好粮、加工企业产好粮、人民群众吃好粮”的粮食流通新格局,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的淮安特色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加快推动我市粮食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初步建成具有淮安特色的现代粮食产业体系,全市粮油优质品率提高30%以上,粮油加工业总产值180亿元以上,粮食加工转化率达到90%,打造主营业务收入10亿元以上粮食企业1个,建成省级粮食产业园区2个,建成超10亿元产值“淮安大米”加工企业集群3个以上,龙头企业和产业集群辐射带动能力持续增强,粮食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位居全省前列。

  二、重点任务

  (三)实施培大育强工程。一是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市属及各县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适应新一轮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步伐,消除政策依赖思想,根据市场化经营发展需要,进行必要的资源整合和改革重组,鼓励市、区联动,跨区合作,打破条块分割格局,通过改革和兼并重组,增强企业活力,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二是发展混合所有制。以资本为纽带,推动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粮食企业共同合作,促进资产、资本向优势企业集中,培育一批拥有核心竞争力、产业关联度大、带动能力强的重点龙头企业,有效发挥其推动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的引领作用。三是招大引强。大力宣传淮安粮源优势和区位优势,招引国内外大型粮商巨头来淮建立粮食基地、粮食企业,以大项目带动产业大发展。四是推动产业集聚和融合。着力打造盱眙优质籼米产业集群、淮安区优质粳米产业集群、洪泽区生态大米产业集群、盐河粮食产业带和饲料产业集聚区。每个县区2020年前至少培植1个含粮食种植、购销、仓储、物流、加工、销售全产业链运行的产业化经营示范企业。(责任单位:市粮食局、市发改委)

  (四)实施现代物流工程。一是整合资源,优化布局。主动策应《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升为国家战略的政策机遇,推动我市粮食物流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整合优化基层粮食资源,淘汰少、散、弱库点,加强中心库、现代粮仓建设,到“十三五”末,全市现代型粮库占比达到80%以上,烘干能力占收购量比重提升至60%,四散化率和机械化率均达100%。重点建成涟水今世缘粮食循环产业园、金湖粮食物流产业园2个集粮食收储、加工、物流、质检于一体的现代粮食物流产业园区。二是优化装备,提升功能。结合新库、新仓建设提升配套装备水平,引入高效自动化设备,推动管理信息化和作业智能化,加强物联网技术应用和智能机器人引入,提升淮安粮食行业现代装备水平。三是强化管理,展现新貌。在市直属库和各县区中心库试点和推广“整理(SEIRI)、整顿(SEITON)、清扫(SEISO)、清洁(SEIKETSU)、素养(SHITSUKE)、安全(SAFETY)6S管理模式”,实现内部管理流程再造,做到“目视化、流程化、标准化”三达标,展现我市粮食流通现代化新风貌。(责任单位:市粮食局)

  (五)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加快实施以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粮食质检体系建设、“中国好粮油”、“江苏好粮油”行动为主要内容的“优质粮食工程”。扎实推进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到“十三五”末争取所有产粮大县产后服务中心全覆盖。着力提升县区和中心库、骨干库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形成覆盖全市的三级粮食质量安全监测检验网络体系,强化粮食质量监管,提高从田间到餐桌全过程的粮食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把好粮食质量安全源头关。围绕粮食供给侧改革和国家粮食收储政策调整,优化提升全市粮食合作社创建和发展工作,继续推广淮安首创的“一所一社一企”发展模式,全市每一个基层粮管所(粮库)至少参与创建一个粮食流通合作社,与一个以上粮食加工企业合作,以市场为导向,向前延伸参与粮食种植环节,向后延伸参与粮食加工环节,以消费者“喜欢什么”,促进流通环节“收什么”,引导种植环节“种什么”,推动形成“优粮优价”市场流通机制,用效益把种粮农民、购销企业、加工企业、消费市场紧密联接,打造“产、购、储、加、销”一体化、全产业链发展模式,实现国有粮库得粮源、加工企业得效益、种粮农民得实惠“三得益”效果。(责任单位:市粮食局、市农委)

  (六)实施转型升级工程。一是发展精深加工。支持粮食加工企业开发生产高端产品、特色产品、保健产品,适应不同消费群体个性化需求。积极帮助发展粮食精深加工的企业争取政策资金扶持,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开发米露、米团、米糕、米饼等系列产品,推出龙虾米、GABA米、胚芽米、五谷杂粮手礼包等产品。二是发展循环经济。探索建设粮食循环产业实验区,推进绿色储粮技术应用,推广“仓顶阳光工程”等新能源项目。重点支持涟水今世缘粮食循环产业园、金湖粮食产业园等循环经济实体建设。为粮食流通企业和粮食转化企业搭建合作平台,借助我市酒类、饲料龙头企业众多优势加强本地粮食原料、辅料综合利用,促进节能减排、提质增效。三是推进主食产业化。依托“淮安大米”等“淮味千年”系列地标农产品,大力发展方便食品、速冻食品、主食制品。四是抓好科技创新。积极支持企业开展科研项目攻关及科技成果转化,推动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加强产学研合作,共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载体。2020年前在米、面、油种植、加工和储粮环节各建成一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织企业积极参与国家和省级粮食科技成果集成示范基地、科技协同创新共同体、科技创新联盟建设,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粮食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

  (七)实施智慧粮食工程。以建成全国一流的全市粮食综合管理平台为目标,充分利用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健全智慧粮食地理信息系统、安防监控智能化系统、粮食收购动态管理系统、仓储远程监管系统、粮食价格预警预报系统,创新打造“平安淮粮APP”、“满意淮粮APP”等具有淮安特色的管理服务平台,形成我市“智慧粮食”新体系。做好横向互联,加强基层企业信息化建设,使“一卡通”、“收储信息化”、智慧粮库等系统融合互联。到2020年,基本实现基层企业信息化建设全覆盖。抓好纵向互通,做到上联国家平台和省级平台,下接县区、企业平台,消除“信息孤岛”。发展粮食电子商务,支持和引导企业开设“网上展示厅”、“网上粮店”,形成新型粮食销售业态,促进线上线下融合。(责任单位:市粮食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局等)

  (八)实施品牌兴粮工程。扩大“淮安大米”、“新丰面粉”、“广原油脂”等品牌市场知名度、美誉度,提升品牌价值,促进产业发展。突出重抓“淮安大米”品牌打造,坚持“融合发展、开放发展、绿色发展、创新发展”理念,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产业做强、品牌做响”为目标,以“提升品质、培育龙头、打造特色”为突破口,努力建成“淮安大米”育种种植体系、仓储加工体系、质量溯源体系、宣传推介体系,强力推动“淮安大米”由“好米”向“名米”转变,全力促进“淮安大米”产业高质量跨越发展。一是引育一批优质品种。建立“淮安大米”种源基地,引种优质粳稻、籼稻品种各30个以上,筛选或选育出适合淮安本地生产、食味值最高的粳稻和籼稻品种各1-2个。二是建立一批稻米基地。加大投入,鼓励“淮安大米”加工企业与家庭农场、合作组织、种粮大户等以多种利益联结方式建设优质稻米生产基地。三是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培育年产销“淮安大米”5万吨以上企业4个,年产销“淮安大米”3万吨以上企业10个。四是建成一套溯源系统。3年内建成“淮安大米质量溯源系统”,生产“淮安大米”的加工企业必须建成各自优质稻米质量溯源基地,统一纳入系统管理。五是组织一批宣传活动。每年组织开展“淮安大米”宣传推介活动4次以上。六是形成一定经济效益。到2020年,“淮安大米”商标包装米年销量达30万吨,年销售额超15亿元,年促进农民增收1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粮食局、市农科院、市农委、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工商局等)

  (九)实施人才兴粮工程。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人才兴粮”的实施意见》(国粮发〔2018〕86号)精神,扎实推进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实施“青蓝行动”。针对粮食系统“青黄不接”人才队伍断层、断档问题,实施“青蓝行动计划”,将人才招引工作纳入对县区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督促各县区、国有粮食企业重抓人才引进和培训。每个县区选出10-20名经验丰富、业务熟悉的老员工或高技能人才或技术专家,每人结对1-2名年轻员工,形成师徒结对传帮带效应,着力提升实践能力。二是建设“粮食智库”。2020年建成淮安市粮食智库,围绕粮食工程项目、仓储保管、统计财务、质量检测、智慧粮库、种植加工及产业经济等方面评选出至少50名行业专家,通过设立“智库热线”、专家示范岗、智库沙龙等方式,充分发挥智库作用。三是培养“粮工巧匠”。强化培训提升行业队伍专业素养与能力,加强与省内外大专院校合作,每年市级组织培训不少于150人次、各县区组织培训不少于30人次,每年举办一次技能大赛,每年市级人才引进、培养、培训等工作经费不少于10万元,每个县区粮食局和粮食购销总公司每年人才投入经费不少于5万元,充分保障人才工作需要。(责任单位:市人才办、市粮食局、市人社局等)

  三、保障措施

  (十)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粮食产业经济发展,因地制宜制定推进本地区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的规划和实施方案,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市政府将加大粮食产业经济发展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在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中的权重。粮食部门要协调推进粮食产业发展有关工作。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强化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的支持,发挥财政投入的引导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粮食产业。农业部门要加强优质粮食品种的种植推广,支持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评定。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抓紧完善配套措施和部门协作机制,并发挥好粮食等相关行业协会商会在标准、信息、人才、机制等方面的作用,合力推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责任单位:市粮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市经信委等)

  (十一)加大财税扶持力度。统筹利用商品粮大市、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以及省下达的粮食风险基金等支持粮食产业发展。各县区政府要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统筹安排好各级支持粮食产业发展的资金,其中产粮大县的奖励资金支持粮食产业经济发展不低于50%。积极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加大对粮食产业的投入。对符合规定的新获得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国好粮油产品、中国驰名商标、江苏名牌产品的企业给予适当奖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置烘干设备,可按规定享受农机具购置补贴。落实粮食加工企业从事农产品初加工所得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和国家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从事地方粮油储备按国家现行税收政策免征增值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等。粮食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所发生的研发经费以及各级政府补助的财政性资金,符合有关税收政策规定条件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农工办、市质监局、市农机局、市农委、市税务局、市粮食局、市发改委等)

  (十二)落实用地用电等优惠政策。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对粮食产业发展重点项目用地予以统筹安排和重点支持。支持和加快国有粮食企业依法依规将划拨土地改变为出让土地,增强企业融资功能。到2020年全市1万吨以上仓容的国有粮食企业用地基本转变为出让用地。改制重组后的粮食企业,可依法处置土地资产,用于企业改革发展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落实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粮食局、淮安供电公司等)

  (十三)健全金融支持政策。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为粮食收购、加工、仓储、物流等环节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政策性、商业性金融机构要结合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粮食产业发展和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建立健全粮食产业融资担保机制。建立以县区政府为主导,财政性资金注入等多渠道筹措的粮食收购共同担保基金,财政性资金比例不低于30%。支持符合条件的粮食企业上市融资或在新三板挂牌,以及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和并购重组等。引导粮食企业合理利用农产品期货市场管理价格风险。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为粮食企业开展对外贸易和“走出去”提供保险服务。(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银监分局、市农发行、市粮食局、市发改委等)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30日

上一条:市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的指导意见
下一条:市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与我们联系
  • 联系电话:+86-0512-53660867
  • 传  真:+86-0512-53660867
  • 邮  箱:info@investchn.com
Copyright © 2015-2025 InvestCH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投促中国